為保障食品安全,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,提升本企業餐飲服務質量與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《食品面點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》。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所有涉及面點加工、儲存、銷售及服務的環節與人員,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。
一、總則
1.1 管理目標:確保所有面點制品從原料采購到成品供應的全過程安全、衛生、優質,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發生。
1.2 管理原則:遵循“預防為主、風險管理、全程控制、社會共治”的原則,嚴格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、標準。
1.3 責任體系:實行食品安全責任制,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,并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。
二、從業人員健康與衛生管理
2.1 健康檢查:所有直接接觸食品的員工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方可上崗,并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。患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,應立即調離崗位。
2.2 個人衛生:員工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,工作前、處理食品后、接觸污染物后必須洗手消毒。進入加工區域需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,不得留長指甲、涂指甲油、佩戴飾物。嚴禁在加工場所吸煙、吐痰、進食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。
2.3 培訓教育: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、操作規范及法規培訓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,并建立培訓檔案。
三、原料采購與驗收管理
3.1 供應商管理: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,選擇資質齊全、信譽良好的供應商。對主要原料供應商進行現場評估,并索證索票(營業執照、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、產品合格證明等)。
3.2 采購標準:采購的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。禁止采購腐敗變質、霉變生蟲、污穢不潔、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原料,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。
3.3 驗收程序:設立專人驗收,核對產品信息與票據,檢查包裝、標簽、感官性狀及保質期。建立詳細的進貨查驗記錄,如實記錄產品名稱、規格、數量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供貨者信息及進貨日期等,保存相關憑證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。
四、面點加工過程控制
4.1 加工環境:加工場所應保持清潔、干燥、通風,布局合理,防止交叉污染。按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順序設置區域或采取有效分隔措施。配備足夠的照明、通風、排煙、防塵、防鼠、防蟲設施,并定期清潔維護。
4.2 設備與用具:用于面點加工的設備、工具、容器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保持清潔。生熟工具、容器應嚴格分開,并有明顯標識。定期對設備進行清洗消毒,并做好記錄。
4.3 工藝控制:制定并嚴格執行各類面點的標準加工工藝流程與操作規范。嚴格控制原料處理、和面、醒發、成型、熟制(蒸、烤、炸等)、冷卻等關鍵環節的時間與溫度。加工過程中不得超范圍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,并專冊記錄使用情況。
4.4 半成品與成品管理:半成品應加貼標識,注明品名、制作時間、保質期限,在規定條件下暫存,盡快進入下一工序。成品應經感官及中心溫度檢驗合格后方可供應或入庫。
五、儲存與運輸管理
5.1 倉庫管理:倉庫應通風良好,地面平整,設有足夠的貨架。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應分類、分架、離地、離墻存放,并有清晰標識。遵循“先進先出”原則。定期檢查庫存食品,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。
5.2 溫度控制:需冷藏(0-8℃)或冷凍(-18℃以下)儲存的面點制品,必須配備相應設備并確保溫度恒定,定期監測記錄。
5.3 運輸要求:用于配送的車輛應專用、清潔、無異味,具備相應的保溫或冷藏設施。裝卸過程應防止食品污染與損壞。
六、食品留樣與追溯管理
6.1 留樣制度:對集體用餐配送或重大活動供應的面點制品,以及新研發的產品,應進行留樣。每批次產品留樣不少于125克,盛放于專用留樣盒,標識清晰,在專用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,并做好留樣記錄。
6.2 追溯體系:建立從原料采購到成品銷售的全過程記錄制度,確保各環節信息可追溯。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,能迅速查明原因,采取控制措施并召回產品。
七、餐具清洗消毒與環境衛生
7.1 餐具消毒:所有餐具、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必須洗凈、消毒,并存放在專用的保潔設施內。消毒后的餐具應符合GB 14934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(飲)具》的規定。
7.2 環境衛生:建立日常清潔與定期深度清潔制度,保持加工、就餐、倉儲等區域環境整潔。廢棄物應放入帶蓋容器,日產日清,防止污染。
八、食品安全自查與應急處理
8.1 自查制度: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周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檢查,每月組織一次全面自查。檢查內容包括各項制度執行情況、環境衛生、人員操作、設備狀態、記錄完整性等,對發現問題立即整改,并保存自查記錄。
8.2 應急處理: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,明確報告流程、處置措施和責任人員。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時,應立即停止相關食品供應,封存可疑食品及原料,及時報告市場監管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,配合調查處理。
九、記錄與文件管理
9.1 所有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活動,包括采購驗收、加工過程、儲存溫度、清洗消毒、人員培訓、自查、留樣等,均應進行真實、詳細、完整的記錄。
9.2 各項記錄、文件、憑證應由專人管理,分類歸檔,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(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)。
十、附則
10.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10.2 本制度由企業食品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。
10.3 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本制度,對違反制度造成后果者,將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。